建筑工程施工技術: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技術的有關規定
- 作者: 超級管理員
- 時間: 2015-09-21 08:41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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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技術的有關規定
一、總則
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應在保證室內熱舒適環境的基礎上,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,降低能源消耗。
公共建筑的節能改造應根據節能診斷結果,結合節能改造判定原則,從技術可靠性、可操作性和經濟性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,選取合理可行的節能改造方案和技術措施。
二、節能診斷
(1)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前應對建筑物外圍護結構熱工性能、采暖通風空調及生活熱水供應系統、供配電與照明系統、監測與控制系統進行節能診斷。
(2)對于建筑外圍護結構熱工性能,應根據氣候區和外圍護結構的類型,對下列內容進行選擇性節能診斷:
三、節能改造判定原則與方法
1.一般規定
2.外圍護結構單項判定
3.綜合判定
四、外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改造
1.一般規定
2.外墻、屋面及非透明幕墻
3.門窗、透明幕墻及采光頂
五、可再生能源利用
(1)公共建筑進行節能改造時,有條件的場所應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。
(2)建筑物有生活熱水需求時,地源熱泵系統宜采用熱泵熱回收技術提供或預熱生活熱水。
(3)公共建筑進行節能改造時,應根據當地的年太陽輻照量和年日照時數確定太陽能的可利用情況。